个人所得税:关于个税手续费使用的历史沿革
- 税收法规
- 2020-08-01
- 928
一、税务机关发放个税手续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个税手续费使用的要求: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 号)(已废止)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2、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 号)(已废止),
第六条、手续费支付管理:“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3、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 年 61 号)
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4、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 号)
第四条、手续费管理:“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 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3、增值税:国税层面没有统一文件,仅有 12366 答疑回复: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 2017 年 01 月 17 日答疑,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本文整理人:欧若玮(毕业院校:上海财经大学、工作单位:新城控股、越秀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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